华为绩效管理制度关键条款解读
第四条: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是各级直线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人力资源部负责指导、监督和提供技术方面支持。
解读:明确绩效管理的责任主体—直线管理者,而不是人力资源。很多企业的绩效管理制度没有这方面的要求,最后这个事情成了人力资源管理者的事,直线经历参与很少,最后会造成不公平、两张皮等等现象,绩效管理想不失败也难。
第七条:本制度规定的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主体是各职位的直接管理者,不采取全方位考核的方式,但上级管理者拥有员工考核结果调整的权力。
解读:明确考核结果谁说了算。员工应该对谁负责?很多企业采用360度甚至720度考核,最后导致拉帮结派,轮流坐庄等等问题。
第八条:各级管理者必须强化对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观念,牢固树立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的责任意识,包括:
1、员工的业绩就是管理者的业绩;
2、各级管理者是员工责任的最终承担者;
3、不断提高和改善下属的职业能力和工作业绩,是管理者不可推卸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与绩效考核过程中,下属必须始终保持高度的参与性,各级管理者必须随时与下属进行沟通。
解读:统一绩效管理和绩效考核的观念最关重要。如果没有这一环节,很多企业的各级管理者,甚至同一级别管理者对绩效管理的思想和理念都不统一。